声明公告
2017年9月,《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为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2017年11月13日,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2017年12月8日,广东省水利厅发布了《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我厅审批及管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有关事项的公告》,对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半岛·体育电力风能(阳江)有限公司自主开展了阳江市阳西县文笔岭49.3MW风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委托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了《阳江市阳西县文笔岭49.3MW风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完成了《阳江市阳西县文笔岭49.3MW风电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并于2019年5月9日在阳西县组织召开了自主验收会议,成立了阳江市阳西县文笔岭49.3MW风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验收组由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水土保持设计单位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揭阳市水利水电设计院,水土保持监理单位四川省江电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施工单位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绿奥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广东新江永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组成。验收组认为,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阳江市阳西县文笔岭49.3MW风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验收组审议,形成了《阳江市阳西县文笔岭49.3MW风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19年5月21日至2019年5月27日。
建设单位:半岛·体育电力风能(阳江)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继晓
联系电话:18025000582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王 超
联系电话:15920426154
附:
1、《阳江市阳西县文笔岭49.3MW风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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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阳江市阳西县文笔岭49.3MW风电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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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阳江市阳西县文笔岭49.3MW风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https://share.weiyun.com/5PMGhRc